因護照有效期不足無法出游,能否要求旅行社退費?

來源:旅游獨角獸 發(fā)布:2024年08月01日 作者:曲長帥 人氣:19
案由:護照有效期不足,出行被拒近日,年近七旬的王女士報名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跟團出境旅游。然而,當她深夜抵達機場準備開始她的出境旅游之時,卻被航空公司告知因其護照有效期不滿六個月,根據旅游目的地國家的規(guī)定,她無法免簽入境。當王女士要求旅行社進行退費及賠償時,旅行社不認可自身存在過錯。雙方不能協商一致,王女士遂將旅行社告上法庭,要求退一賠一并承擔往返機場的相關費用。

案由:護照有效期不足,出行被拒

近日,年近七旬的王女士報名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跟團出境旅游。然而,當她深夜抵達機場準備開始她的出境旅游之時,卻被航空公司告知因其護照有效期不滿六個月,根據旅游目的地國家的規(guī)定,她無法免簽入境。


當王女士要求旅行社進行退費及賠償時,旅行社不認可自身存在過錯。雙方不能協商一致,王女士遂將旅行社告上法庭,要求退一賠一并承擔往返機場的相關費用。


焦點:旅行社是否有義務審核護照有效期?

本案的爭議的焦點嚴格意義上來講,存在兩個,第一個為:旅行社在組織游客出境過程中,是否有審核游客護照有效期的義務;第二個為:如果存在該義務而又未盡該義務的,是否應當向游客退一賠一并承擔游客的相關損失。


本案經過法院審理后認為,旅行社作為專業(yè)的旅游服務機構,在組織包價旅游的過程中,應當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,其中就包括對游客護照信息的嚴格審查,在發(fā)生問題之時及時通知游客。且在本案中,王女士屬于年近七旬的老年人,更應詳盡地告知相關的注意事項。旅行社未盡到審核王女士護照有效期的義務,屬于根本性違約,合同目的不能實現,應當退還游客所繳納的全部費用。


其次,王女士要求旅行社退一賠一的請求,因為沒有約定也沒有法律規(guī)定,則不予支持;但是,王女士為履行該旅游合同,前往機場所產生的費用屬于合理損失,應當由旅行社承擔。


分析:旅行社的審慎注意義務

首先,根據《旅游法》第六十二條規(guī)定,“訂立包價旅游合同時,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:(一)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;(二)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;(三)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;(四)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風俗習慣、宗教禁忌,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;(五)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。在包價旅游合同履行中,遇有前款規(guī)定事項的,旅行社也應當告知旅游者?!甭眯猩缃M織前往境外旅游目的地就應當告知旅游者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這是法律所規(guī)定的旅行社最基本義務。


其次,根據《團隊出境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2014)》中第六條出境社義務第4點中,也明確要求旅行社在出團前,應當如實告知具體的行程安排和有關注意事項。其中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國家或者地區(qū)的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等。這是對旅行社義務的強調,更是對旅行社具體履行旅游合同的明確要求。


最后,旅行社作為專業(yè)的旅游服務公司,更應當熟知旅游行業(yè)的操作規(guī)則以及操作慣例,尤其是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團隊,應當清晰準確地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以及風俗習慣,這樣才能為旅游者提供更加安全、可靠、高質量的旅游服務,這也屬于旅行社的基本合同義務。


根據上述分析,我們回歸到本案之中,旅行社對于旅游目的地要求的護照有效期限應當超過6個月才能免簽入境的規(guī)定應當知曉,且應當在收客及出發(fā)之前向旅游者進行清晰、明確的告知,在旅游者發(fā)送護照電子版給旅行社之后,就應當進行仔細審查,尤其是針對護照的有效期、破損、涂改、過期等情況重點關注,這是大部分國家入境對護照的基本要求。如果發(fā)現有不符合規(guī)定的情況,應當及時地告知旅游者進行更換或者調整行程等。


因為出境旅游是一件相對重大且復雜的事項,旅游者選擇跟團出游的情況下,難以要求旅游者了解出國的全部政策和規(guī)定。所以,旅行社若未盡到上述的審查義務,就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。


另外,還是特別提醒一下旅行社:

旅行社在組織出境旅游過程中有較高的審慎注意義務,尤其是在辦理簽證的過程中,但是,旅游者自己也有提供真實準備資料的義務。如果因為旅游者提供的資料有問題或者自身的原因被拒簽、拒絕出入境等情況的,因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由旅游者自身承擔。


當然,旅行社在審查相關資料的過程中,還是要把工作做細致,尤其是注意護照的基本情況(破損、有效期、涂改等),以及提供的簽證資料是否存在名稱、號碼錯誤、行程錯誤等,特別注意的是不能唆使或者配合游客提供假的送簽資料,否則,可能會因此給旅行社帶來較大的損失。